請問101高考財稅行政 會計第10題如何解? 謝謝


#1

竹東公司於98/1/1向台北銀行貸款$2,000,000,借款期間5年,利率5%(等於當時之市場利率),每年12/31付息,100/12/31因市場利率下降,竹東公司向台北銀行提出債務協商要求,將貸款利率降為3%,到期日不變,台北銀行為與竹東公司維持長久關係,同意竹東公司要求,將貸款利率降為3%,竹東公司因此協商發生$10,000之協商費用,試問此交易事項對竹東公司100年損益之影響為何?ANS:A 對淨利無影響

協商費用因為列為借款的減項所以不影響淨利,是這樣子嗎?? 麻煩能為我解惑,謝謝


#2

hi, kkk:

協商費用如何處理,應視債務協商之結果有無實質差異(10%),
若有實質差異,應除列舊債,並按公允價值認列新債 (包含協商費用),新舊債之差異則認列為損益。
若無實質差異,則應重算舊債之有效利益 (新現金流量包含協商費用),此時並無損益產生。

綜上,無論有無實質差異,協商費用都不會影響損益,在協商完成時。

-我是邦尼, 白話會計版主、解題學會計主筆


#3

邦尼你好
我的觀念還是沒打通
有實質差異:協商成本不是為債務利益的減項嗎?
無實質差異:協商成本是負債BV的減項
若新的未來現金流量大於原負債的BV 要計算新的有效利率
這樣不是嗎
怎麼會不影響損益呢??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