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想請問一下 在計算每股盈餘時,原始折價或溢價應按利息法攤銷計入保留盈餘,當作分配特別股的股利從損益中扣除折價攤銷和溢價加回 為什麼折價是扣除,溢價是加回呢?
hi, ying:
特別股折溢價的道理就跟公司債折溢價一樣。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應列為利息費用的加項, 特別股折價攤銷應列為股利發放金額之增加, 發放金額增加,所以應自未分配盈餘中扣除。
請您找一個例題看看,再用例子想想其中的道理。 可能會有幫助於理解。
– 邦尼, 白話會計版主、解題學會計主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