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權責基礎(記實轉虛)記帳,試根據下列事實作105年度調整分錄: (1)12月1日銷售商品,收到三個月附息,年息12%本票一紙$100000,利息尚未收取。 (2)本年10月1日預付一年期房屋保險費$3600 (3)12月1日貸放同業$340000議明月息1.5%,至年底有1個月期尚未收取利息。
不太知道該怎麼做分錄,請各位幫忙,謝謝~
1.應收利息 1,000 利息收入 1,000 2.保險費 900 預付費用(保險費) 900 3.應收利息 5,100 利息收入 5,1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