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利權兩題目之差異


#1

想請問一下,此兩題題目類似,但最後結果方式不同,答案卻一樣。

1.大同公司81年初獲得一項產品的專利權,為期17年。90年初,為了

保障其專利品,購入另一個競爭品的專利權,此專利權係86年初生效。

該公司"無意製造此一競爭品"。此一競爭品專利權之購置成本應??

A:在購入年度當作費用 

2.公司85年初獲得一項產品的專利權,為期17年。90年初,該公司為了

保障其專利品,而購入另一個競爭品的專利權,該專利權係88年初所
授與,為期17年。若該公司"不擬生產此一競爭品",則購買該競爭品專利權成本應:

A:在購入年度當作費用 

想請問最後結果方式不同,答案卻一樣,為甚麼呢?


#2

hi, aa123:

對外取得專利權,原則上可以認列為無形資產,
但若採購專利權時並無意使用,則該專利權之可回收金額為零(無未來經濟效益),
因此,於購入年度立即認列為費用。

我是邦尼~ 白話會計版主、解題學會計主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