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圖,這是課本某一題
題目是要讓我們
從現金基礎轉換成權責基礎
老師的教法是講
50,000
+4,000
+7,000
-5,000
-5,000
=51,000
就是答案
但是我想不懂為甚麼是這樣寫
有厲害的人可以教我看懂嗎?
(Ps剛學會計不久需要詳解)
我知道公式是
現金基礎(營業費用)
-期初應付費用
+期末應付費用
+期初預付費用
-期末預付費用
+折舊.攤銷.壞帳
=權責基礎(營業費用)
如圖,這是課本某一題
題目是要讓我們
從現金基礎轉換成權責基礎
老師的教法是講
50,000
+4,000
+7,000
-5,000
-5,000
=51,000
就是答案
但是我想不懂為甚麼是這樣寫
有厲害的人可以教我看懂嗎?
(Ps剛學會計不久需要詳解)
我知道公式是
現金基礎(營業費用)
-期初應付費用
+期末應付費用
+期初預付費用
-期末預付費用
+折舊.攤銷.壞帳
=權責基礎(營業費用)
先搞清楚現金基礎是只有在實際付出現金時才做費用
50000
壞帳費用 增加4000 雖然費用增加了但在現金基礎下沒有計入故+4000
累計折舊也沒有實際付出現金 但在權責基礎下應該要當費用+7000
用品盤存在現金基礎下被當作用品費用(因為已經付出現金)但在權責基礎下費用沒有發生他還是資產,所以費用-5000
生財器具亦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