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想法:
X7/12/31
訴訟費用 50000
訴訟費用負債準備 50000
X8/11/x
應收賠償款 30000
負債準備 20000
訴訟費用 50000
原告上訴,無法預測上訴結果:應於附錄揭露。
但答案卻不是如此,請問為什麼呢?
訴訟費用負債準備
TMcheng
#1
hsmiyu
#2
訴訟時,應將之前估列之負債準備轉回,
X8年底時對方上訴,這次無法預測結果,已不符合負債準備之要件,所以不必認負債了。
至於第一審法院判甲公司可獲賠償30K,
因對方已上訴,故仍為或有資產,亦不得認列。
我是邦尼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