備底法下先認
借:呆帳費用 貸:備底呆帳
實際被倒帳時
借:備底呆帳 貸:應收帳款
收回的時候是
借:應收帳款 貸:備底呆帳 再 借:現金 貸:應收帳款。
問題是為什麼收回是 貸:備底呆帳?不是貸一個迴轉利益科目呢?
若採應收帳款百分比法: 期末應收帳款*呆帳率=期末備抵呆帳餘額, 而提列備抵呆帳之金額則為帳上餘額與備抵呆帳期末餘額之差, 又,收回呆帳分錄增加備抵呆帳貸方餘額,所以進而導致期末提列之呆帳費用減少, 亦有達到你所謂之利益迴轉(費用減少)之用
你收回的第一個分錄錯了 是借:備呆 貸:費用才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