X3年10月1日,甲公司出售100000加侖之燃料油給乙公司,售價每加侖$3,其中50000加侖在x3/12/15運抵,剩下的50000加侖在X4/1運抵,付款條件為貨款的50%於x3/10/1支付,25%於第一次運抵日支付,剩下的25%於第二次運抵日支付。試問x3年甲公司應認列多少收入?
為什麼不是100000375%=225000
而是150000呢
X3年10月1日,甲公司出售100000加侖之燃料油給乙公司,售價每加侖$3,其中50000加侖在x3/12/15運抵,剩下的50000加侖在X4/1運抵,付款條件為貨款的50%於x3/10/1支付,25%於第一次運抵日支付,剩下的25%於第二次運抵日支付。試問x3年甲公司應認列多少收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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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是150000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