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期末存貨 與進貨


#1

06年四等關務有一題內容有一小段敘述如下:

2017年底公司進貨一批,成本8000,係以FOB目的地交貨條件購入,帳上盤點時該筆存貨以
在途存貨列入年底期末存貨中,貨物於2018/1/1送達.

該題要列出銷貨成本表,所以看到這段應當將2017年原本列示的期末存貨扣8000這沒
什麼大問題,但敘述末段有寫[貨物於2018/1/1送達]我看到這就想把2018的進貨加80
00,結果是不用加. 請問是為什麼呢?


#2

按你說的題意來看的話,進貨應該是沒有做在2017,只有期末存貨先認列了(高估8000)因為目的地交貨下,公司會在2018/1/1收到後才認進貨。既然如此2018的進貨本就會包含8000在裡面,不需要額外加上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