歷史成本原則與公允價值原則


#1

邦尼您好:
1.這兩者差異為何?在做分錄時,什麼情況下會使用這些原則?
2.公允價值和市價一樣嗎?
3.IASB制定公允價值的三個層級,但不太懂要表達的意義為何?
第一級
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公開報價(未經調整)
第二級
除第一級公開報價以外之資產或負債直接(亦即價格)或間接(亦即由價格推導而得)可觀察之輸入值
第三級
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(不可觀察輸入值)
4.Indicates that fair value changes subsequent to purchase are not recorded in the account.(為什麼是歷史成本原則呢??)


#2

HI, PSJ:

1、歷史成本是指成交時的成交價格,公允價值則是指不同時點市場對某資產價值的估計值。
2、公允價值是公報用語,有一定定義,不一定是指市價,
例如我家的土地是獨一無二的,天底下沒有另一塊土地跟他一模一樣,
所以嚴格來說我家土地沒有市價(獨賣),但仍可以設法找出一個合適的估價,這個估價就是公允價值。
3、第一級,最優先適用,當資產/負債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應優先採用。
第二級,找不到第一級時,應採用第二級,
例如,我家土地獨一無二沒有活絡市場報價,但可找附近的土地近期成交價來參考、調整。
第三級,第一、二級都找不到時,才可採用第三級。
第三級是採用合理的估價模式,輸入一些非市場公開的參數,所計算出來的估值,
因為較不具可驗證性,所以是最後序位才採用。
4、例如公司購買土地,用100萬成交,後續土地市價漲至110萬,但公司不會調整土地之帳面價值至110萬,
帳面價值以成交價入帳,不因後續市場而調整,此即歷史成本原則。

我是邦尼,
白話會計版主、解題學會計主筆


#3

承第4個問題,
那麼貨幣單位原則呢?它的定義不是"忽略貨幣物價水準變動的現象"嗎??


#4

貨幣單位原則 有2個含意,
1是您說的,在物價穩定的環境下,忽略幣值的變動。
2是會計上要認列的項目,應以能用貨幣衡量之項目為限。